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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_買食品的一定要特種食品經營許可
經營第二類、第三類醫療器械,應當符合《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七條規定的條件,經營場所、庫房應當符合下列要求:
(一)經營(批發)體外診斷試劑的一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,應當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倉庫,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,倉庫面積不得少于60平方米。
(二)經營(批發)冷鏈經營醫療器械的,應當配備冷庫,冷庫容積不低于20立方米。
(三)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的一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,應當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營業場所、倉庫:
1.經營種植介入產品(對應代碼為Ⅲ-6821醫用電子儀器設備、Ⅲ-6846植入材料及人工器官、Ⅲ-6863口腔材料、Ⅲ-6877介入器械產品)經營場所不少于100平方米,可用倉庫面積不少于40平方米。
2、一次性使用無菌制品(對應商號為Ⅲ-6815注射穿刺器械、Ⅲ-6845體外循環及血液處理器械、Ⅲ-6864醫用衛生材料及敷料、Ⅲ-6865醫用縫合材料及粘合劑、III-6866醫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),營業場所使用面積不低于60平方米,倉庫使用面積不低于80平方米。
3、經營(零售)軟性隱形眼鏡、護理液的,應當有獨立的柜臺,經營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。 提供驗光服務的驗光室(區)應當具備暗室條件或者滿足無直射照明條件。
4、經營上述類別代碼以外的其他第三類醫療器械,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低于60平方米,并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倉庫配備。
(四)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的,應當配備與經營產品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倉庫。 經營(零售)助聽器的,還應當單獨設置(免驗配助聽器除外)聽力檢測室、試衣間、效果評價室。
同時經營第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項所列產品的,經營場所和倉庫設置應當分別滿足上述最高條件。 經營企業儲存醫療器械的倉庫應當獨立,不得與其他企業共用倉庫、共用設施; 委托其他經營企業保管的,不屬于共享倉庫。
一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
1.相關醫學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人員2名,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人員1名;
2.醫學院校人員和質量監督檢驗人員的身份證、畢業證及工作簡歷復印件;
3、醫療器械企業營業執照、醫療器械企業許可證;
4.醫療器械企業醫療器械注冊證及登記表;
5.醫療器械委托生產經營證明;
二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申請流程
1、申請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,必須以公司為單位,所以首先要進行注冊公司,審核批準公司名稱;
2、取得公司頒發的工商營業執照;
3、填寫并向當地食品局提交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申請書》;
4. 提交所需的證明文件和資料
5.有關部門進行審查;
6.審核通過,報審批部門批準;
七、經批準后,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:
一種。 申請人持身份證件到人工窗口領取證件;
b. 申請時填寫mail ,許可證將郵寄到申請人填寫的地址;
C。 申請人可在網上下載打印。
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申請流程:申請人提交材料目錄
1.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申請表》和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》。
2、出具的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或《營業執照》。
3.申請報告。
4、營業場所、倉庫證明,包括房產證或租賃協議復印件、出租人房產證復印件。
5.營業場所、倉庫布局圖。
6.法人負責人、企業負責人、質量負責人的身份證、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復印件及個人簡歷。
7、技術人員名單及學歷、職稱證書復印件。
8.運行質量管理規范文件目錄。
9.企業已安裝產品進銷存信息管理系統,并打印信息管理系統首頁。
10.倉儲設施設備目錄。
11、質量管理人員在職自我保證聲明及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,包括申請材料目錄及如材料不實企業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;
十二、申請企業申請材料時,受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,企業應當提交《授權書》。
13.申請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》確認函
申請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材料要求:
1、經營企業提交的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申請表》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者加蓋企業公章;
二、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申請表》填寫項目應當完整、準確,填寫內容應當符合下列要求。
A、“企業名稱”和“注冊地址”與《營業執照》或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相同。
B、申請經營范圍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02年發布的《醫療器械分類目錄》一級目錄填寫。
C、填寫“注冊地址”和“倉庫地址”時應注明具體門牌號、樓層、房間號。
3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、學歷證明、任職證明等有效;
4、出具的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或《營業執照》復印件應與正本一致,確認并留存復印件,并退回原件;
5、房產證和房屋租賃證(出租人需提供產權證明)在有效期內;
6、企業負責人、質量負責人的簡歷、學歷證明或職稱證明應在有效期內;
七、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建立醫療器械質量管理檔案或表格。
八、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,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。 無公章的,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字。
九、需提交申請材料復印件的,申請人(單位)須在復印件上注明“本復印件與原件一致”或文字說明,注明日期,并加蓋單位公章那個單位; 個人申請必須簽名或簽字。
10.申請材料應完整、清晰、簽字,并逐一加蓋公章。 所有申請表均按申請材料目錄順序用電腦打字填寫,A4紙打印,A4紙復印,裝訂成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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